哈尔滨市重污染气候应急指挥部下发哈污染应急[2018]32号布告,决议自2018年12月12日22时发动重污染气候二级(橙色)呼应办法,根据《关于发动重污染气候应急呼应施行机动车暂时约束通行办理办法的布告》哈公交告[2017]42号,详细相关事宜告诉如下:。
再晋级,双橙色预警叠加!重污染气候预警已提升至二级(橙色)|京哈已限速,绕城高速长江路进口关闭
自2018年12月13日10时起,施行重污染气候二级(橙色)应急呼应机动车限行交通办理办法;预警免除后,即时免除机动车限行办法。
(二)三环合围区域内(不含三环路),施行车牌尾号单双日通行规则(即:车牌尾号最终一位阿拉伯数字为1、3、5、7、9的车辆只允许单日通行;车牌尾号最终一位阿拉伯数字为0、2、4、6、8的车辆只允许双日通行)。
广阔驾驶人应严格遵守上述规则,削减驾车出行;对违背上述限行办法,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路途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路途交通安全法施行法令》、《黑龙江省路途交通安全法令》和《哈尔滨市路途交通安全办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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